虽然是“救赎”文,看完感觉攻受间没有爱,精虫攻见色起意,媚娃受走不出前任影响,看到最后感觉就是两个人凑合过的炮友,攻得到了好草的美丽肉体,受得到了一杯“忘川水”强制忘掉前任
游客 的原帖:
。。。
游客 的原帖:
啊这,是这样的吗?没看文,先看的评论,每个人都说的不一样哈哈哈我去吃吃看
游客 的原帖:
1楼胡说
游客 的原帖:
攻见色起意确实也算,但是后来主要是被受人格魅力征服了吧,然后受本身长得好看再带点滤镜自然就感觉攻只是喜欢外表。说受走不出前任影响,七年诶而且前任对他影响就是很深啊感情就是很深刻吧分手后闹得还很大爱恨夹杂这种情感很难全部忘却吧,攻一直坚定不移表达自己情感之后受也明确说了会想起前任也会想起攻。怎么看都不算凑合过的炮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