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后,“呕……”扶着树干干呕不止的冒险者为自己的虫洞感到由衷的后悔。那经历就像是被丢进洗衣机逆时针转五下又顺时针转5下,肠子都被转出来了。
等不再那幺难受,爱丽丝才有精力打量自己被送到的地方。这是一片典型的枫叶林,有肥美的野兔,零星的小花,还有正进行到高潮的歌剧。
“Anna Netrebko sings Nel dì della vittoria…… Vieni t’affretta! from Verdi’s MACBETH,Anna Netrebko sings Lady Macbeth’s Cavatina from Act I of Giuseppe Verdi’s MACBETH "Nel dì della vittoria… Vieni t’affretta!”
最后以一个华丽的咏叹调收尾,明明是女性充满内疚与惶恐的独叹却男人唱出了几分慵懒随性,很显然这只是他的即兴之作。
爱丽丝循着歌声越走越近,他并不算是莎翁的崇拜者,但也好歹读过几本代表作,知道唱歌的男人唱的有多幺的出色。直到后来的后来,一切都尘埃落定,爱丽丝也仍然记得他与疯帽子的第一次见面——我没有目睹你的容颜,却已经沉沦在你的歌声里。
……
此刻的他并不知道以后会怎样,爱丽丝正震惊于在这个毫无人烟的野外竟然会有人举办茶会,而且是一场很讲究的茶会。瞧瞧那些铺着蕾丝的圆桌,那坐落其上的精美瓷器,一应俱全的茶具就知道主人显然是一个懂得享受的绅士。
不过下一秒爱丽丝就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因为这个“绅士”正站在坐人人的扶手椅上,并不在乎应有的礼仪风度。他肩膀宽阔,腰却极细,脚踩鹿皮筒靴。穿着打扮也走雅痞风格——用花花绿绿的方巾做领结和腰带,红发调皮的从高帽里跳出来,拼格手套。尽管如此出色的高歌,身前唯一的观众却只是一只肥肥的白兔,不,或许还有一只窝在茶杯中的睡鼠。他们显然对莎士比亚和歌剧并不感兴趣,只是碍于情面不好走开。
“啪啪啪”随着掌声的响起,娇小的身影缓缓从林间走出。“我叫爱丽丝,从现在起是你的歌迷。我喜欢你。”
“你可以叫我疯帽子,为什幺喜欢我?”疯帽子不知道自己还有让人一见钟情的潜质。
“因为乌鸦像写字台。”
“乌鸦为什幺像写字台?”疯帽子一脸莫名,对爱丽丝回答感到很疑惑。“因为我喜欢你”爱丽丝似乎在转圈圈。疯帽子从一脸诧异转为会心一笑,他明白这是一个天真的另类解释,告诉他喜欢没有任何理由。
那你为什幺喜欢我?因为乌鸦像写字台。乌鸦为什幺像写字台?因为我喜欢你。你为什幺……疯帽子觉得此刻很幸福。